北京市广电局关于网络剧,网络电影上线备案成片报审流程及注意事项。
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制作完成后,制作机构在“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”提交上线备案,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:
01.报审材料清单:
1.系统在线打印“重点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”(PDF);
2.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。
3.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,片尾字幕表。
4.分集剧情梗概(网络剧)或内容概要(网络电影)宋体。4——号字。
5.承诺所提交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《承诺书》需包含两个要素:一是承诺上线信息真实,二是所报片目未在电影,电视剧管理部门部门备案公示。
6.成本比例配置报告表。
7.主要演员合同(注意:(1)主要演员合同的甲方需为该申报机构,若申报机构委托其他公司作为合同签订方,须同时提交PDF盖章版有效材料证明申报机构与合同签订方公司的关系,(2)合同中主要演员的劳动报酬不可为税后金额)。
8.片酬承诺书(注意:需填写机构名称与日期,项目制片人签字并盖企业章)。
9.特定画面和声音等使用情况说明表(注意:片中出现的书信,名单,告示,令牌,匾额等文字画面,旗帜,标识,图腾等图形画面,印有人像的海报,书籍,专辑等道具画面,均属于特定画面,需进行全剧梳理,填写说明表,确保相关为文字内容,标识符合相应剧情,且不存在违反违规或敏感信息。)
10.视频样片介质,注明片名(注意:成片需制作完成,符合相关质量要求,具备完整图像,声音,字幕,分辨率不低于1280x720,且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,码率不低于5500kbps,视频帧率大于25帧/秒,音频格式AAC,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,格式MP4,为保护版权,需在全片中完整添加“审核专用”的文字标识和时钟码)(小时,分,钟,秒),其中“审核专用”位于画面右上角,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。
特别提醒:请将符合上线播出要求的介质检查无误后送审,如发现后期音效,画面制作未完成,将拒绝受理,补充完成后再报。
北京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登录系统申请账号涉及范围:朝阳区,海淀区,通州区,丰台区,东城区,西城区,顺义区,怀柔区,房山区,密云区,平谷区,延庆区,昌平区,石景山区,门头沟区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lingmov.com/chanpin/show-63336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以上就是关于涉及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部的内容,关注我们,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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