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影视剧拍摄方面业务的公司,需要获得一个行政许可,入行之前要求申请,入行后每年要进行审核,在这里,对于初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需要注意的事项呢。
申请条件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,组织机构和章程;公司不能含有外资;
2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。
3.有相应的业务制作设备,如摄像机,电脑,录音设备等;
4.有相关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计划;
申请材料:
1.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,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
2.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;
3.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申请表;
4.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, 包含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,证书及作品,简历等。
5.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股东材料含追溯股权结构资料。
6.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及营业场所房产证明,租赁协议。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:朝阳区,海淀区,通州区,丰台区,东城区,西城区,顺义区,怀柔区,房山区,密云区,平谷区,延庆区,昌平区,石景山区,门头沟区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lingmov.com/chanpin/show-57419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初次申请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条件全部的内容,关注我们,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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